一场篮球比赛的时间是多长?

明天NBA篮球球赛时间-明天nba比赛有哪几场

根据FIBA的规则,一场篮球比赛是由4节组成,每节10分钟。上下半场之间休息15分钟,节与节之间休息2分钟。

在比赛预定开始之前,应该有20分钟的比赛休息时间。如果在第4节比赛时间终了时比分相等,为打破平局,需要一个或多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继续比赛。

NBA赛场规则是48分钟,分四节,每节12分钟。NBA在比赛间的第一节和第二节、第三节和第四节之间都会有130秒的休息时间,两半时之间休息为15分钟。在第四节、加时赛之间和任何加时赛之间休息时间都是100秒。

在第一节、第二节和第三节的最后一分钟期间,如果球队球员投篮成功后立即停止比赛计时钟。在第四节和加时赛的最后两分钟期间,如果投篮成功后也是立即停止比赛计时钟。

扩展资料:

篮球比赛的时间点

1、3秒:

(1)进攻3秒:进攻方球员双脚或单脚在三秒限制区滞留3″以上时间且无离开的迹象,裁判可吹罚进攻3″违例。(具体尺度由场上裁判掌控)

(2)防守3″(NBA规则):在NBA中,“防守三秒”规定是指防守球员站在三秒区内防守时,如果裁判认定他“并没有去防守到任何一位特定的进攻球员”时,那么这位防守球员就不能呆在三秒区里超过三秒钟,如果继续呆在三秒区,否则就会被视为是“防守三秒违例”,由进攻队获得一次罚球机会,并继续保有进攻权。

2、5秒:

接到裁判球后,5秒内将球发进场内,否则判定发球违例。(如若裁判示意进攻方球员过来发球,进攻方无人应答,裁判将球放在地面并开始计时,5″内球发不进场,判定发球违例,交换球权)

3、8秒:

进攻方8秒内,将球由后场推进至前场。八秒内球没过半场,判定8秒违例,交换球权。

4、14秒:

(1)进攻方抢到前场篮板球后,进攻时间调整为14秒(原为24″),攻方在14秒内完成进攻。

(2)进攻方在进攻剩余时间少于14″时被犯规,进攻时间调整为14″。

(3)进攻方在进攻剩余时间少于14″时,防守球员脚踢球违例,进攻时间调整为14″。

5、24秒:

进攻方后场发球,必须在24″内完成进攻(8″内推进至前场),球碰到篮筐算进攻完成。

(1)球在24″灯亮前(或24″计时器响)完成出手(球完全离开手),球碰到筐,灯亮(或24″计时器响)仍可抢篮板继续比赛。

(2)球在24″灯亮前(或24″计时器响前)完成出手(球完全离手),球进有效。

(3)球在24″灯亮前(或24″计时器响)完成出手(球完全离手),篮球三不沾,判为24″违例,交换球权。

6、2分钟:

第一节和第二节节间,或第三节和第四节节间休息时间为2分钟。

7、5分钟:

5分钟是加时赛时间,每个加时为5分钟时间。

8、10分钟:

国际篮联比赛单节比赛时间为10分钟。

9、12分钟:

职业篮球联赛(例如NBA和CBA)单节比赛时间为12分钟。

百度百科-篮球比赛时间以及决胜期

百度百科-篮球比赛

蓝球比赛多长时间

蓝球比赛多长时间具体如下可供参考:

一、国际篮联(FIBA)规定的比赛时长

1、国际篮联(FIBA)规定的比赛时长按照国际篮联(FIBA)的规则,正式比赛的时间分为4节,每节10分钟,中场休息时间为15分钟,1、2节之间和3、4节之间休息2分钟。因此,一场正式比赛的时间为40分钟,再加上中场休息和每节间休息,总共为约2小时左右。

2、如果比赛时间结束时两队分数相同则进入加时赛,加时赛的时间为5分钟。加时赛结束后仍然平局,可继续进行5分钟加时赛,直到分出胜负。

二、美国职业篮球联赛(NBA)规定的比赛时长

美国职业篮球联赛(NBA)规定的比赛时间则为4节,每节12分钟,中场休息时间为15分钟,每节结束时有2分钟的休息时间。因此,一场NBA比赛的时间为48分钟,再加上中场休息和每节间休息,总共为约两个半小时。NBA加时赛的时长也是5分钟。

三、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(CBA)规定的比赛时长

1、一场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(CBA)的标准比赛时间是48分钟,分为四节和上下两个半场,每个半场两节比赛,每节比赛12分钟,因此总计比赛时间是48分钟。

2、CBA比赛中,每一节之间的节间休息时间为2分钟,中场休息时间为12分钟,如果出现加时赛的话,每一节加时赛的比赛时间为5分钟,常规时间和加时赛之间的间歇时间也是5分钟。

四、三人制篮球的比赛时长

1、三人制篮球的初赛、复赛不分上下半时,全场比赛时间为10分钟(组织者可根据参赛队数多少修订时间为12或15分钟)。如果只有10分钟比赛时间,则双方队都不得暂停(遇有队员受伤,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1分钟)。

2、如比赛安排为12或15分钟,则分别允许请求一次或两次暂停,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。决赛分上下两个半时,每半时8分钟,上半时与下半时之间休息3分钟。三人制篮球的加时赛规则相当刺激,先得到2分的球队即可获胜,所以也被称为“突然亡法”。